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项目类型 | 数量 | 划拨经费(元) | 配套经费(组/元) | 总经费(元) |
一般项目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指导项目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校企合作项目 | 不限 | 0 | 0 | 不低于5000 |
二、申报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徐海学院2014级-2015级学生,主体可以为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为2015级学生,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1. 4月26日前,各申请人将纸质申报表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主楼928)郭老师处。
2. 4月底前,组织专家院内评审、公示。
3. 5月3日—5日,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
4. 5月8日,报送省教育厅。
五、指导教师
1.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同一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3.以往年度没有结题的项目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徐海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9日